消委會尿袋測試 3款電量與標示相差超過40%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9/14 11:20

最後更新: 2017/09/15 10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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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無電會帶來極大不便,因此每人總有至少一個俗稱「尿袋」的外置充電器。消委會測試市面30款外置充電器,發現它們質素參差,其中「VERUS V12」、「Leouw LE-212」及「PRODA PPL-23」在不同的輸出電壓及電流下,量得的電能與標示的平均差異竟然超過4成。

而「E Element mini luggage A6」及「thecoopidea Journey CP-PB-09」實際輸入電流比標示高,有機會導致USB電源供應器過熱,前者外殼物料阻燃能力不足,後者充電26次後出現故障,不能充電,表現令人失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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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亦發現,7款尿袋包括「Maxtron NX800Q」、「VERUS V12」、「牛魔王Maxpower PC100SX」、「Leouw LE-212」、「ion U6」、「M.CRAFTSMAN Luxury Portable Charger 5500 mAh」及「E Element mini luggage A6」的外殻物料未能通過火燄測試,外殻被火燄燃點30秒後,外殼被火燄燃點30秒後,仍繼續燃燒超過60秒,外殻用料有待改善,以免充電器因電池短路而起火並蔓延。

此外,「INFINITY QC808」完成100次耐用測試後,內部電池出現膨脹,導致機身厚度增加4毫米。「VERUS V12」、「Leouw LE-212」及「PRODA PPL-23」在不同的輸出電壓及電流下量得的電能與標示的平均差異超過4成,表現較差,僅獲2點或以下評分(5分為滿分)。

消費者一般會以標示的電容量判斷充電器的電量多寡,但該數字其實只是充電器內的電池總電容量,並不是充電器實際可輸出的電容量。以1款電池電壓3.7V及標示電容量1萬mAh的充電器為例,在輸出電壓5V下可輸出的電容量不多於7,400 mAh[(3.7/5)x 10000,即電池的電容量的74%]

「VERUS」代理商表示,該型號已停止生產及供應,並更換生產商;「PRODA」的其中一個進口商REMAX表示,已全線下架及停賣涉事產品。

消委會指出,台灣已把外置充電器納入國內檢測管理,新加坡亦於去年規定所有外置充電器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測試,因應本港不時發生「尿袋」爆炸事件,建議政府加強規管外置充電器。

今次測試的外置充電器售價由79元至500元不等,包裝標示的電容量由5000mAh至1.2萬mAh。測試項目包括標示準確度、電容量/電能、模擬日常使用時的表現、長期擺放後的電能保存測試、100次充電耐用的測試及安全程度。

消委會今年首8月接獲11宗與外置充電器的投訴,較去年同期的6宗,大幅上升逾8成,主要涉及網上購買產品卻送貨延誤、貨品質素參差等,曾有投訴人使用有問題的外置充電器為手機充電後,令手機壞掉。

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,本港對外置充電器無制定安全使用標準,令消費者失去知情權及保障,港府應仿效台灣及新加坡等地,研究立例規管有關產品,但明白需時,冀執法機構加強監察產品質素。

消委會提醒市民,使用外置充電器時應留意以下事項:

  • 因電池會自然老化,盡量購買生產日期(如有)較近的外置充電器;
  • 外置充電器應儲存在陰涼的地方以減緩電池老化,也應避免在極端氣候下使用,例如0℃以下或35℃以上;
  • 外置充電器大多設有顯示燈或屏幕顯示其電量,使用時盡量把電量維持在10%至90%間,避免讓電池完全放電或長期充滿電;
  • 當外置充電器完成充電後,應盡快把充電器的插頭拔出;
  • 如果預期外置充電器將會閑置一段較長時間,外置充電器的電量最好處於較低水平;
  • 部分支援快速充電的外置充電器,雖然充電速度較快,但效率相對較低,電池使用時會較熱,亦會加快電池老化的速度;
  • 若發現外置充電器出現任何異常情況,例如充電時或使用時出現過熱或電池已經膨脹,應立即停止充電及使用;
  • 應使用原廠合規的USB電源供應器為外置充電器充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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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陳曉瑩 香港經濟日報記者